工信部:3月1日起
立即停产“大吨小标”车辆
工信部:3月1日起
立即停产“大吨小标”车辆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新申报产品及已列入《公告》的在产产品,除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外,还需满足通知附件《技术规范》规定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在产产品,2022年3月1日起,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相关机构应立即停止接收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
新疆:高速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从3月1日至31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将开展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统一行动。3月1日至5日为宣传教育期,3月6日至31日严格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
大型货运车辆是本次查处重点,G30连霍高速乌奎线乌拉泊西收费站至头屯河收费站为重点整治路段。

珠海:粤港跨境货车司机
防控措施调整
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起,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并于每日首次入境时采用快检(抗原或核酸)和常规核酸双检测。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在指定住宿点住宿期间核酸检测每天1检。
同时,在入境口岸核酸检测为阳性的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包括被内地卫健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自确定之日起21天内不得入境。

新疆:高速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新疆:高速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从3月1日至31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将开展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统一行动。3月1日至5日为宣传教育期,3月6日至31日严格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
大型货运车辆是本次查处重点,G30连霍高速乌奎线乌拉泊西收费站至头屯河收费站为重点整治路段。
珠海:粤港跨境货车司机
防控措施调整
珠海:粤港跨境货车司机
防控措施调整
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起,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并于每日首次入境时采用快检(抗原或核酸)和常规核酸双检测。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在指定住宿点住宿期间核酸检测每天1检。
同时,在入境口岸核酸检测为阳性的粤港跨境货车司机(包括被内地卫健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自确定之日起21天内不得入境。
广东:广佛高速公路
停止收费
广东:广佛高速公路
停止收费
自2022年3月3日零时起,广佛高速公路停止收费,保留既有收费设施按照零费率方式照常运营,对通行本路段的所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并代为收取其他路段的车辆通行费。
央行:存取现金超5万元
就要登记来源
央行:存取现金超5万元
就要登记来源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贵州:走贵州高速
可攒积分换优惠券
贵州:走贵州高速
可攒积分换优惠券
2022年3月1日起,《贵州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积分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施行。
实施细则明确按货车行驶贵州省高速公路所产生的通行费比例,进行积分兑换优惠券,在每月通行高速公路后按照1元通行费换算1个积分的方式形成积累,每1000积分可兑换面值5元的电子优惠券,用于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餐饮、住宿、日用品等消费抵扣。
河南:部分高速通行费
实行8折叠加优惠
河南:部分高速通行费
实行8折叠加优惠
自2022年3月3日零时起,对行驶G59呼北高速全线、S62淮内高速邢集至淮滨段、S21濮商高速淮滨至固始段高速公路的货车,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实施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差异化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差异化政策基础上再实行8折叠加优惠,覆盖路段里程达422公里。
河南:全省范围内
重点整治货车违法行为
河南:全省范围内
重点整治货车违法行为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印发《全省货车违法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寒风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整治货车违法行为。
主要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1、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或者车证不一致、不按许可时间、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2、超限30%以上的运输砂石、水泥、钢材等重型车辆,特别是“百吨王”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及其源头单位;
3、超载超限货车绕行超限检测站点逃避检测的行为;
4、超载超限货车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上海:南浦大桥等地新增
24小时治超检测系统
上海:南浦大桥等地新增
24小时治超检测系统
为进一步遏制车辆违法超限超重运输行为,自2022年3月3日零时起启用杨浦大桥、南浦大桥、G60沪昆高速5处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对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自动检测、抓拍。
5处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具体点位:
河北:违法改装最高罚20000元
河北:违法改装最高罚20000元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查处与擅自改装货运车辆有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车辆改装范围进行了规定。
《意见》指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行为均属于改装行为。
如出现上述改装行为,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擅自使用改装车辆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